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景观绿化设计答疑澄清(
(略):GN
(略))
本项目答疑澄清如下:
1.采购文件第四章磋商和评审办法中第
(略)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3)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设计内容、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职务等评审信息的,需另出具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予以辅证。这个审图合格证或验收报告里面体现出了项目负责人信息,还需要另外出具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吗?
回复:针对“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审项,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及相应的交底文件(审图合格证或成果文件签收表或竣工验收材料等材料)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的资料体现评审信息且满足要求的,评审时予以认可;若前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评审信息的,需另出具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予以辅证。
2.采购文件第四章磋商和评审办法中第
(略)评分标准中供应商业绩(1)、项目负责人业绩(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及相应的交底文件(审图合格证或成果文件签收表或竣工验收材料等材料)等证明材料扫描件。请问,成果文件签收表有业主签字的是否认可?
回复:成果文件签收表体现评审信息且有业主单位:
(略)
3.采购文件第四章磋商和评审办法中第
(略)评分标准中供应商荣誉和项目负责人荣誉可以为同一获奖项目吗?
回复:项目负责人荣誉与供应商荣誉可以重复计分。
4.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现延期如下: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开标时间。
注:以上答疑澄清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如答疑澄清与采购文件存在描述不一致的,均以此文件为准。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略)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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