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
(略)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项目名称:
(略)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参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略)
建设内容包括学校联合试验XX
(略)和联合试验XX软件应用能力集成编排调度验证中台,用于汇聚学校试验XX要素资源,
(略)、模拟XX
(略),为学校试验XX
(略)支撑。
见附件1。
522.00
2024年11月
要求驻场开发,提供不少于3年技术保障服务。
征询目的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通过收集相关意见建议,完善建设方案和采购需求。
供应商资质和能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略)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八)单位:
(略)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保密资质:具有有效的某装备科研生产单位:
(略)
(十二)具有CMMI5认证证书或GJB5000三级以上认证。
说明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对采购意向(需求)如有异议或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向我部反馈。超出时限要求,我部将不予采纳。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本项目参数拟制的重要依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监督人:李老师电话:
(略)手机:
(略)
(略)上公告媒体查询:
(略)(
(略))。
地址:
(略)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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