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关于将
(略)目录的通知(晋药招〔2024〕123号)
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
(略)监测价药品开展省际间价格公允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晋药招〔2024〕101号)通知,
(略)(略)监测价的药品开展价格公允性评估工作,并列入备选药品目录。在价格公允性评估工作期间,
(略)药品医保编码。根据更正后的医保编码比对,
(略)价不高于监测价。
(略)目录(名单见附件),医疗机构可正常采购相关药品。
附件:
(略)目录药品清单.xlsx
(略)
2024年9月14日
普通附件:
附件:
(略)目录药品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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