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工程临港过堤子项目现场施工赔补服务
询价结果公示
[
(略)工程临港过堤子项目现场施工赔补服务](
(略):[SHCGXM
(略)9])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应答人递交的应答文件的评审。
本项目共[2]名应答人应答,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
按照询价文件载明的要求和标准,本项目询价结果如下:
成交供应商:[
(略)]
采购内容:[
(略)工程临港过堤子项目施工需要,需对施工范围内的绿化进行搬迁,并修复大堤附属物(包括水渠和便道的修复),并承担施工期间和施工后的环境及设施的恢复工作。]
服务期间:[具体执行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9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略)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
(略)“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或【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
(略)
(1)异议人的名称:
(略)
(2)异议项目名称:
(略)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
(略)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
(略)
7.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
(略)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
(略)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及异议联系人:
(略)
单位:
(略)
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
(略);
(略)@
(略)
采购单位:
(略)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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