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
(略)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和《
(略)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要求,为优化营商环境,
(略)申报工作,切实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工作要求,
(略)工作(第
(略)批)信息审核工作已完成。
(略)交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略)→
(略)入口→药品招标管理→药品申报管理→药品公示查询。
二、公示期: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4日。
1.企业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
(略)→
(略)入口→药品招标管理→药品申报管理→药品公示查询,选择公示中的药品信息进行申诉或质疑。
2.申诉或质疑材料要求:
(1)
(略)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2)申诉或质疑材料应包含: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3)上述(2)中材料应按要求签字、加盖鲜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8M。
三、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药品,按照处理结果通知或公告执行,
(略)执行范围。审核不通过且未涉及申诉、质疑的本批药品,待公示期满后企业可选择完善相关信息后申报。
四、挂网交易目录
经审核通过,不包含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药品,
(略)(略)正式启用。
(略)→
(略)入口→药品招标管理→药品申报管理→药品公布查询。
(略)方式:
(略)
五、样品备案有关工作
(一)本批公布中药品属性为“基药(含原省补)”的药品,即日起开展基药告知承诺备案工作。请有关企业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公告:
(略).cn/newsite/ZwgkNewsView.aspx?ID=dfdc3433-e59e-486e-8496-becd5262fa7b的要求,完成告知承诺备案。
(二)请有关企业携此公告打印件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
(略)
六、挂网药品出现新的全国最低价,应在30天内提出调价申请。如出现瞒报、谎报、错报、漏报等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
申诉、质疑咨询联系电话:
(略)
(略)咨询联系电话:
(略)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基药备案联系电话:
(略)
基药备案地址:
(略)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docx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doc
(略)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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