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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推动高效开办机动车维修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所属地区:广西 - 防城港 发布日期:2024-09-14
所属地区:广西 - 防城港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各市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数据局,南宁、柳州、梧州、北海、钦州、(略)行政审批局,桂林、防(略)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广西壮族(略))等要求,推动实现高效办理机动车维修企业“一件事”政务服务,(略)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数据局联合制定了《推动高效开办机动车维修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广西壮族(略)广西壮族(略)
交通运输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略)广西壮族(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数据发展局
  2024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动高效开办机动车维修企业
“一件事”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及《广西壮族(略))等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加快推(略)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强化跨部门业务、系统协同,实现政务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精简、归并“一件事”涉及的申请材料和表单,实现多部门联合“统一收件、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强化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线上开通业务受理功能模块,实现高效完成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略)许可首次申请“(略)办、一网通办”;线下设立工作专窗,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模式,聚焦群众开办机动车维修企业时办理食品经营、(略)事项的需求,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材料、减小办事成本,以利企便民为出发点,提升人民群众办事的满意度、获得感。
二、实施方式:(略)
(一)服务内容
经营主体在申请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政务服务事项时,可同时申请(略)许可首次申请,实行多部门联合联动,“一次提交材料、多部门并联、一次集成办结”的“一件事”服务。
(二)办理方式:(略)
1.线上办理。(略)、“智桂通”移动端开设“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略)(略)上办理,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2.线下办理。(略)在交通运输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略)场监管部门指导下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口告知、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网通办、一次办好”,同时积极推行导办帮办、预约快办等便民服务形式。
(三)工作进度
2024年9月底前,(略)开办机动车维修经营“一件事”申报入口,(略)设置开办机动车维修经营“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次提交材料、一次集成办结的服务;(略)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略)双向对接工作,(略)交通运输厅与(略)(略)联调,(略)实现各项业务数据汇聚共享工作,(略)(略)对接和数据共享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办事流程,统一申报材料
规范开展开办机动车维修企业“一件事”的梳理工作,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关于经营主体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有关要求,以及(略)建设厅、市场监管局关于(略)许可首次申请审批要求,整合优化业务办理要素、材料和流程,合理调整业务办理顺序,形成符合开办机动车维修企业“一件事”业务的数据流转示意图、业务流程图。强化(略)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之间的业务协同,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减少申请人必须参与的环节。
(二)精简业务表单,提升业务办事体验
梳理整合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审批、(略)许可首次申请等3项业务申请表,形(略)统一的开办机动车维修企业“一件事”申请表单。进一步规范和精简基础申请材料,通过推进共享数据自动调用、电子证照自动获取:(略)
(三)优化完善政务服务线上受理端口
(略)开通开办机动车维修企业“一件事”申报入口。(略)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略)开展双向对接工作,(略)业务受理功能模块适应性升级改造,实现开办机动车维修企业“一件事”(略)全流程流转办理。
(四)完善业务服务,提升用户感知感
(略)等线上服务,提供多样化的办理渠道,提供智能引导,疏通投诉咨询渠道,拓展“一件事”“好差评”等功能,全力推进完善线上服务。(略)和大厅等场所,推动实现开办机动车维修企业“一件事”(略)全覆盖,加大线上渠道在线下场所的宣传推广,引导办理人员优先选择线上渠道办理业务,持续改善服务。
四、工作保障
(一)建立各方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各部门统筹协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略)层面成立由(略)交通运输厅牵头,(略)建设厅、市场监管局、数据局共同参与(略)开办机动车维修企业“一件事”工作组,全面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各市、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工作机制。
(二)细化优化工作分工。(略)交通运输厅牵头推进开办机动车维修企业“一件事”工作,统筹(略)建设厅、市场监管局做好业务流程、业务规范、业务需求梳理、技术方案的制定;(略)建设厅、市场监管局按各自事项许可,梳理优化本部门许可办理手续;(略)建设,(略)互联互通和数据实时共享工作,(略)上渠道。各市交通运输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协(略)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整合业务办理人员,(略)提供导办咨询服务,(略)办理窗口配备专人办理业务(若事项(略)一级审批办理,(略)依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开展咨询服务和业务办理工作),(略)在线服务申办业务,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实现线上办事“一网通办”、线下办事“只进一门”。各市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场监管、数据、行政审批等部门要对所涉及业务事项从业务、技术等多个方面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序时进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市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略)和政务微信:(略)

附件:1.开办机动车维修企业“一件事”服务指南
2.开办机动车维修企业“一件事”申请表
3.开办机动车维修企业“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文件下载:
附件1:开办机动车维修企业“一件事”服务指南.doc附件2:开办机动车维修企业“一件事”申请表.doc附件3:开办机动车维修企业“一件事”业务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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