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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安徽省特色产业创新研究院申报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9-14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略)
为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更好(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开展首批安徽省特色产业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特色产研院)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注重发挥科技创(略)域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略)域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略)域产业禀赋、科技基础,因地制宜组建特色产研院,开展产业创新共性服务,吸引集聚高层次人才,推动政产学研金服用融通创新,引领(略)域特色(主导)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略)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实施方案》要求,2024年首批拟(略)域(不(略)辖区)创新发展需求,组建10家左右特色产研院。
二、申报条件
1.牵头单位:(略)
2.组织形式。拟组建的特色产研院应具备有效的治理结构和新型管理机制,投资主体或共建单位:(略)
3.布局方向。(略)域产业基础良好、集聚度高、特色优势显著、“含科量”高的特色(主导)产业布局建设;鼓励依托省政府批准或重点培(略)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申报。原则上一个产业领域、(略)域只布局一家特色产研院。
4.基础条件。具备良好的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拥有高水平技术带头人或科技领军人才,具备研发和试验必需的固定场地、仪器设备和研发转化人员等。
5.研发投入。近2年有稳定的研发投入,每年研发投入原则上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5%或年均研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农业类企业牵头的可适当放宽)。
6.创新能力。拥有所在产业领域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在全省乃至全国相关产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产业带动力强,具备研发、转化、孵化、产业化等一体化布局能力。
对属于地方政府重点建设且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以上第4、5、6项条件可适当放宽,应在组建期内逐步达到标准。
三、申报流程
1.市级初选。本次特色产研院申报采取“限额推荐制”(下辖5个及(略)(市)的市限推荐2个,(略)限推荐1个)。各市科技局(略)域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对照《实施方案》要求,充分摸排(略)(市)建设特色产研院意向,结合实际,综合考量,择优确定拟推荐对象。
2.网上申报。各市科技局指导拟推(略)(市)政府,组织有关申报单位:(略)
3.审核推荐。依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略),邮编230001)。扫描版发至邮箱:(略)
4.材料报送。为减轻申报单位:(略)
四、联系方式:(略)
(略)(略)0;
(略)建设处:(略)3;
(略)科技厅窗口:(略)3;
技术支持:(略)7。
附件:1.安徽省特色产业创新研究院组建申请书.docx
2.2024年首批安徽省特色产业创新研究院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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