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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广州市海珠区T.I.T创意园新港中路397号自编52号(B4)等2个物业(首页面积及挂牌价仅作展示,详情参见附件材料内物业明细表)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9-15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地址:(略)
挂牌价格:面议
面积:332.0㎡
发布时间:(略)
租赁期限:5年
出租用途:办公
价格说明:不含管理费,租金第二年起年递增3%。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70个工作日(自(略)(略)
出租类型:房产
出租方名称:(略)
房产标的使用情况:空置(略)域:(略)特色:繁华商圈,名企入驻,交通便利,创业首选,可注册办公,小区管理,产业园/创意园,公寓
免租期限:具体免租期详见公开招租明细表。联系人:(略)
出租条件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产权情况、房产性质、水电、设备设施、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态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2、承租方承诺自行负责办理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租赁登记、工商登记及经营等所有相关手续,并承诺承担全部费用,出租方只提供现有的资料。3、承租方自行使用承租物业,依法经营,不得转租或分租。4、出租方为物业提供10KVA/100㎡的供电量,若承租方用电需求超出设定供电量,则在场地具备改造条件的前提下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相关增容费用。承租方对本物业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间隔调整、墙体渗漏水及室内水、电、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等进行装修改造,维修和改造必须在施工进场前向出租方提供工程施工方案进行备案,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报且经批准后方能开展施工,因装修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因为装修改造后导致的水、电、消防及渗漏水问题,须自行承担修缮责任。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承租方必须按照出租方的版本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场所安全、消防管理协议书》(包括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版本签订租赁、物管合同、安全消防管理协议书、廉洁协议,允许出租方进行相关的资信调查)。2、出租方将严格执行《(略)物业最新发布的公示信息为准。
房产图片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地图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附件材料公开招租明细表查看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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