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8日上午10时起至2024年11月27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
(略)上(网址:
(略),法院户名:
(略)(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略)面积约75.81㎡),评估价884900.00元。
变卖价:637128.00元,变卖预缴款:637128.00元,保证金:
(略),增价幅度:
(略)(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有其他规定的除外)。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我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相关资格须经我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我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
(略)为本标的辅助机构,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接受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咨询和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
辅助机构咨询方式:
(略)
(略):
(略)(请于工作时间)
四、延时出价: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略)(略)的时间为准。
五、变卖方式:
(略)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次变卖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家具、电器等物品。房地产和土地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最迟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我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有无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向我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我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
(略)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除买受人之外的其他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变卖结束后30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变卖余款,足额缴入我院指定账户,并在缴清全部变卖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我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到我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相关手续。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变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变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变卖标的再行变卖。变卖标的再行变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变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银行付款方式:
(略)
2、
(略)上付款方式:
(略)
https://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买受人付清变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法院积极配合竞得人办理产权过户。
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等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等手续,以及因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我院和辅助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标的物变卖成交后过户费、税由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略)上充值银行。
(略)查询,网址:
https://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信息。
十四、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
(略)(宁法官)
辅助机构咨询方式:
(略)
(略)电话:
(略)
淘宝技术咨询:
(略)
本公告在“
(略)”(
(略).cn)同步发布。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略)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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