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爱榕
(略)(略)交汇处。该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为68848.2平方米。
(略)办事处向我局申请将
(略)更新单元纳
(略)更新单元计划。根据《深圳经
(略)城市更新条例》《
(略)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
(略)拆除重建
(略)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及《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
(略)城市更新工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要求,现将
(略)更新单元的更新意愿达成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如下:
1、公示地点:
(略)
(一)前海e
(略)现场
(二)招商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现场
(四)深
(略)报
(五)
(略)站:
(略)前海管理局
(略).cn/
二、公示时间
7天(自然日),自2024年9月15日起至9月21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在2024年9月21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
(二)异议人为个人的,需提交个人身份复印件、联系方式:
(略)
(三)异议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交材料的,需提交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略)
(四)异议人为单位:
(略)
四、联系方式:
(略)
(略)前海管理局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2
地址:
(略)
五、特别声明
本次公示,仅为核
(略)更新单元更新意愿达成情况,不作为土地及建筑物权属的认定依据,不涉及规划方案及搬迁安置等任何事宜。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公示内容将作为拆除范围内意愿达成情况认定的主要依据。
特此公示。
(略)前海管理局
202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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