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照明改造项目质量检测机构需求公告
(略)照明改造项目质量检测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小学教室照明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教体〔2024〕3号)文件要求,计划对40所项目学校898间教室照明改造完成后抽样90间进行检测,项目预算资金为13.5万元。为规范项目管理,现需遴选一家质量检测机构协助我局完成项目的质量检测工作。
二、服务内容、要求及时间
(一)服务内容
1.每所学校检测1间样板间,共检测样板间40间。
2.竣工验收后按教室总间数的10%比例抽检,共抽检90间教室(其中样板间40间)。
(二)服务要求: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小学教室照明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教体〔2024〕3号)文件中的第三点“教室照明改造技术规范和流程要求”进行现场检测,一是要核验灯具的国家强制产品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含色温、显色指数、波动深度)、视网膜蓝光危害等级为RG0的安全检验报告。二是检测指标至少包括:课桌面上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黑板面上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照明功率密度;统一眩光值;波动深度、视网膜蓝光危害等。被检测的教室,上述检测指标中的任何一项均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如有一项不符合国定标准,则视该教室照明改造不合格,同时再随机抽测其他教室,对于不合格的责令及时整改,直至检测合格为止。并出具检测报告。
(三)服务时间:签订检测委托合同之日起至我局收到检测报告之日为止。
三、
(略)需报送材料
(一)报价函(独立密封)。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略)
(三)经营范围中包括检验检测服务,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
(略)
(六)有与提供本检测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团队(需提供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人员缴纳社保证明)。
(七)近三年承担过的教室照明检测业绩及相关荣誉证书等(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
(略)站(
(略).cn)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从“
(略)”下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以及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略)页截图及企业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
(九)编写项目检测方案。
(十)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全部加盖公章,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五、报名时间、地点:
(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0日(3天);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
(略)
(三)报名方式:
(略)
六、遴选方式:
(略)
(一)遴选方式:
(略)
(二)付款方式:
(略)
七、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附件:
(略)照明改造项目质量检测机构评分表
(略)教育局
2024年9月18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孙荣华 |
电话:18856926517 |
微信:153950924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