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9月3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略)
(略)
传真:
(略)
通讯地址:
(略)
邮编:831100
(略)项目名称:
(略)
1新疆昌吉州吉木
(略)29+914)
(略)2024-9-9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新疆昌吉州吉木
(略)水库至X183公路大桥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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