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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金阳中学及东山中学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发布日期:2024-09-18
所属地区:四川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略)(以下简称“(略)”)获取:(略)
一、(略):N(略)00065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一、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提供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注:①可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包含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投标人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需提供相应的会计制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鲜章),③提供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依法纳税承诺函(注:复印件加盖鲜章)。(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社保承诺函(注:1.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2.复印件加盖鲜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两面均应复印);②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响应文件并参加投标的,则可不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不参与投标而委托授权代表投标适用)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而非委托授权代表投标适用)。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3、本章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鲜章。。
三、获取:(略)
途径:(略)-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略)
方式:(略)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投诉受理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
(略)
2024年09月18日
相关附件:S26C-(略)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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