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略)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汇聚全球创新资源,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分设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培育项目两类项目。重点项目参照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项目管理,培育项目参照河南省科技攻关项目管理。
(一)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
支持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河南重点产业布局,汇聚国际一流创新资源,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提升科技创新国际化水平,服务河南科技外事和国家科技外交工作。
申报主体: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
支持领域: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能源交通、先进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
执行期限: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支持经费:单个项目支持经费80万元。
(二)国际科技合作培育项目
支持聚焦科学研究前沿领域,加强与“
(略)”参与国家、科技发达国家
(略)的科技合作,链接国际创新资源,培养国际化创新人才,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
申报主体:省内高校、科研院所;
支持领域:不限领域;
执行期限: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支持经费:单个项目支持经费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共性要求
1.申报单位:
(略)
2.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申报单位:
(略)
3.各申报单位:
(略)
4.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并对项目经费使用、安全管理等项目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5.合作内容应符合我国及外方所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规定,申报项目涉及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合作科学研究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要求,经批准后方可开展。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
(二)其他要求
1.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
(1)项目申报须联合依法建立/注册的、在合作领域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并就申报项目签署中外文对照的有效合作协议,协议内容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项目分工、未来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归属约定等要素,其中:合作期限需覆盖项目实施期;协议签署人应为项目负责人或所在团队负责人与合作方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双方有效的在职证明、工作简历及联系方式:
(略)
(2)项目合作各方应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并取得一定的合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联合署名的论文、专利,以及共同承担的项目、取得的技术成果等;申报项目须是前期已经开展相关研究的合作项目,原则上项目应致力于解决技术应用和产业化过程中的相关技术问题,相关研究内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各申报单位:
(略)
(4)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国内外相关技术和产业发展动态,已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每年用于申报的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原则上要具有国外科研工作经验。
(5)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申报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牵头申报单位:
(略)
2.国际科技合作培育项目
(1)项目申报须联合依法建立/注册的、在合作领域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项目应有明确的实施计划和可考核的绩效目标。
(2)项目申报单位:
(略)
(3)鼓励有国外留学访学经历、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来豫工作的青年科研人员申报。各部门、各单位:
(略)
(4)各主管部门及申报单位:
(略)
(5)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无纸化申报的方式:
(略)
(一)用户注册。个人(申报人)和法人(单位:
(略)
(二)单位:
(略)
(三)项目信息填报。
(略)登录“
(略)”填写项目申报书,申请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还须填报预算申报书,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
(略)
(四)审核推荐。科技主管部门(单位:
(略)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单位:
(略)
四、受理时间
个人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17:30;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限额推荐。
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单位:
(略)
五、咨询电话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略):0371—
(略)
(二)申报业务咨询
科技合作处:0371—
(略)39822
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0371—
(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4年9月18日
(初审/崔震昆复审/张志勇终审/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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