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略)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河北省
(略)人民法院将定于2024年10月05日10时至2024年10月0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名称:
(略)
(略)帝
(略)别墅一套
标的所有人
朱**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房屋产权证
无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住宅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房屋结构
混合结构
租赁情况
无
抵押情况
无
瑕疵情况
不详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略)
标的物介绍
建筑总面积
297.54平方米
以房屋实际物品现状为准
标的估值
(略)元
优先购买权人
无
提供文件
1、河北省
(略)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信息
(略):无,建筑面积:297.54平方米
标的估值:
(略)元
无抵押,无租赁,无优先购买权人。
起拍价:
(略)
保证金:
(略)
加价幅度:
(略)
特别注明:该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竞买人需要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请有意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的确认,如导致房屋不能进行转移登记产权,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竞买人条件: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竟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购政策的,竟买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本院已委托拍卖辅助机构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拍卖辅助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拍卖结束止(工作日内)接受咨询,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略),有意向的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四、竞价规则: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略)(略)的时间为准。本次拍卖活动是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略)
五、特别提醒:
拍卖资料中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人民法院不能保证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如发生拆除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外观,结构,固定装置以及内在的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的相关部门登记为准,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未咨询及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认可,竞买人请慎重决定竟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有意者请亲自到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户籍过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款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六、税费及承担方式:
(略)
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需缴纳的税、费、金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过户时,本院向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相关手续,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和单据。以上相关过户费用等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当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涉及的欠费(包含但不限于水、电、燃气、供暖、物业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七、权属异议: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七日与本院联系。
八、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款项支付方式:
(略)
拍卖竞价前,
(略)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请买受人在2024年10月13日17时前付清成交价余款至本院指定账户(请买受人以本人名义将尾款汇入该账户):
开户名:
(略)人民法院
开户行名称:
(略)
(略):
(略)(略)-23151
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拍卖辅助机构签署《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可贷款拍品的贷款须知:
对可以申请拍卖贷款的拍品,竞买人可在竞拍前向金融机构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竞买人向金融机构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金融机构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与本院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必须依照《拍卖公告》的要求在2024年10月13日17时前付清余款。余款或部分余款已成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可由金融机构将相关款项汇入本院执行款账户。
竞买人如有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就具体事项自行与金融机构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关,贷款审核是否通过以金融机构答复为准。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照《拍卖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不得以标的物不符合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条件而悔拍,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交款而导致流拍的法律后果。
十一、竟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
司法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略)(薛先生)
(略)
法院电话:
(略)(时法官)
监督电话:
(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略)
河北省
(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略)帝
(略)别墅一套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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