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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桃源街道上桥村檀树路口商业楼(檀树路2号)房屋出租项目网络竞价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发布日期:2024-09-18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招租公告
(略))房屋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出租范围:(略)),面积约为7003平方米(其中招标人:(略)
注:上述出租面积不重新复量。(意向投标人可在报名前对出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的投标人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出租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要求)。
3、出租年限:8年。
4、招标底价:176万元/年。(低于投标底价的投标无效)
5、竞标方式:(略)
(略)开标室进行公开竞标,若有效投标人数不足3家的,招标人:(略)
6、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18日10:00时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以身份证或以公安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逾期无效(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略)
注:报名联系方式:(略)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四、资格审查方式:(略)
五、投标保证金
1、按《(略)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略).cn法规制度”)
2、帐户名称:(略)
3、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宁海支行
4、(略)(略)294791
5、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0万元整。
6、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6:00时前实际到账。
7、联系电话:(略)
8、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无需到招标人:(略)
注:①投标保证金不计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抵作承租款((略)办理手续),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7个工作日后退还。②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略)
六、投标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时间:2024年9月26日13:30起~2024年9月26日14:30止,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6日14:3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略)
注:开标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租金的支付
1、承租期限为8年,分8期付款(即:1年1期付款):
2、租金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第一年度租金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签订合同(若不按时付款,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略)
3、本项目租金为阶梯式增长,第1-3年租金按中标价进行支付;第4-6年租金,在第3年度租金的基础上上涨3%;第7-8年租金,在第6年度租金的基础上上涨3%。
八、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7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略)
九、标的勘察时间:招标人:(略)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标公告在(略)(略)、镇乡(街道)(略)、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十一、其他
1、投标人在报名的同时,应向本项目代理机构:(略)
2、中标人在租用期间,该区域场地需以现状的经营种类为主体,未经招标人:(略)
3、承租方根据场地现状,按消防、环保、工商等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自行负责做好业态安全、环保审批,办理好消防、环保等相关手续。承租方进行的经营活动必须具备符合安全、环保等法规规定的条件,涉及费用自行负责,同时自行处理协调好相关环保涉及的周边关系。
4、承租方需无条件参加监管部门安排的培训活动,涉及培训考试的需合格通过,涉及费用的自行负责。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场地的消防、水电、安全生产、物业维护及管理等费用自行负责。
6、承租方需在中标后2个月内,提供承租房屋“经营项目”的材料证件等相关备案资料(营业执照等,营业执照内需包含经营项目的经营范围),到招标人:(略)
7、承租方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及租金并签订合同后,招标人:(略)
8、因原承租方经营问题,导致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重新公开招租。原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在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可依法转租),原承租方进行转租的部分房屋,未履约完毕的延续至房屋转租合同(原承租方与转租方租赁合同)到期止,部分转租房屋租金按房屋转租合同进行协商结算,招标人:(略)
9、投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投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十二、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机构名称:(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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