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
(略)包头段生物多样性智慧感知体系(一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略):ZY-NMZB-
(略))
项目所
(略):内蒙古
(略),
(略),
(略)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
(略)包头段生物多样性智慧感知体系(一期)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5.4144万元,招标人: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
(略)包头段生物多样性智慧感知体系(一期)宣教设备、监测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
(略)(
(略).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4.
(略)
(
(略).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5.
(略)(
(略).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
(略)
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
(略)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获取:
(略)
获取: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升标地点:
(略)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
(略)包头段生物多样性智慧感知体系(一期)设备采购项政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略):ZY-NMZB-
(略)
2.2项目名称:
(略)
2.3招标内容:
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
(略)包头段生物多样性智慧感知体系(一期)宣教设备、监测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预算:95.414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3
(略)(
(略).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4
(略)(
(略).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5
(略)(
(略).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
(略)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
(略)
带责任。
(7)如要求缴纳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资格审查方式:
(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将获取:
(略)
5.2获取:
(略)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地点:
(略)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cn/)、
(略)(
(略))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址:
(略)地
联系人:
(略)
话:
(略)
电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126.com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娟娟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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