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银保监会、铁路局、民航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略)村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关于退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自2024年9月18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止(公示期为30日),如认为该项目建设施工单位:
(略)
二、注意事项: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证据、证明和联系方式:
(略)
三、联系地址:
(略)
附件:1.
(略)村建设项目的公示结果报告
2.
(略)工程项目的公示结果报告
3.关于
(略)(略)改造工程(群英乡南平居)项目的公示结果报告
4.关于
(略)盐尽村委会旱改水项目的公示结果报告
5.关于2023年
(略)安全防护工程(旦岭村-沟尾华侨小学等8条路)项目的公示结果报告
陵水黎族
(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8日
附件:附件1:
(略)村建设项目的公示结果报告.pdf附件2:
(略)工程项目的公示结果报告.pdf附件3:关于
(略)(略)改造工程(群英乡南平居)项目的公示结果报告.pdf附件4:关于
(略)盐尽村委会旱改水项目的公示结果报告.pdf附件5:关于2023年
(略)安全防护工程(旦岭村-沟尾华侨小学等8条路)项目的公示结果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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