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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韶山市公安局清溪派出所、交警大队清溪中队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代建服务项目

所属地区:湖南 - 湘潭 发布日期:2024-09-19
所属地区:湖南 - 湘潭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公安局清溪派出所、(略)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代建服务项目发布时间:(略)、招标条件
(略)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由置换出来的建国酒店旁用地(14.62亩)及现清溪派出所用地(近5亩)共同变现,由财政统筹使用作为项目的建设资金。目前已具备代建单位:(略)

2、代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略)
2.2代建项目名称:(略)
2.3代建项目建设地点:(略)
2.4代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类型、主要技术指标、总投资额等):(略)用房提质改造为清溪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筑面积约2097.86平方米,在其东侧扩建一栋交警大队清溪中队业务技术用房,并建设连廊连接两栋建筑,建筑面积共计约2000.16平方米;(略)各1套。拆除室外原有篮球场地、绿化、门卫等设施,(略)2514.26平方米,新建生态停车位703平方米(53个)、围墙50米、大门(含门卫)50平方米,以及绿化、给排水、消防、供配电等设施;地块总用地面积为5488.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48.02平方米,其中改造建筑面积2097.86平方米,扩建建筑面积2050.16平方米,地块建筑密度为22%,容积率为0.76,绿地率为20%。
(略)业务技术用房,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扩建部分用房,建筑面积170平方米,(略)(略)1套;(略)3081.07平方米,新建生态停车场412.50平方米(30个),以及室外给排水、消防等设施。地块总用地面积为4208.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70.00平方米,其中改造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170平方米,地块建筑密度为16.98%,容积率为0.33,绿地率为20%。
2.5代建范围:全过程代建(全过程代建/阶段性代建)
2.6代建投资控制目标:项目估算总投资3171.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41.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8.59万元,预备费151.02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额为准。(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额为准)(代建范围如包含二次装修,投资控制目标还应加上经财政部门审定的二次装修费用)。本项目代建服务费上限值(略).00元(根据湘发改价服【2015】744号收费标准计费,其中代建阶段调整系数按1.0考虑)(按优惠率报价)。
2.7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标准:依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略))》(相应法定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2.8代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代建单位:(略)
2.9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代建单位:(略)
2.10代建周期: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365日;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略)
2.11其他需要特别告知的代建项目情况:本项目的代建服务费不因代建服务周期进行调整。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3.2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略)
3.3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资信):工程咨询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综合经济甲级、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资质类别)甲级或综合资质、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综合甲级、建筑工程(资质类别)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一级(仅限参与房建类代建项目招标);
□同时还应具有/类别/资质/级(仅限允许代建与其他管理事项联合招标时填写)
□另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资质或条件)(仅限代建项目为涉密工程);
3.4信誉要求
(1)未被依法责令停业;
(2)近三年承接的项目未发生过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3)近三年内无其他严重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
(4)未被禁止参与代建活动;
(5)(略)上的失信企业黑名单;
(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组成联合体的单位:(略)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对联合体组成单位:(略)
4、拟任代建项目经理:(略)
4.1具备中级及以上级(填“中级及以上”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略)
4.2具有代建项目经理:(略)
4.3拟任代建项目经理:(略)
4.4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不允许担任代建项目经理:(略)
5、?评标办法(经批准的项目估算或概算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适用此评标办法)
本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略)
?本项目采用视频述标评审,投标人准备一份提供10分钟内的连续、完整、可体现投标人身份的述标视频,(略)
□本项目采用现场述标评审,同时投标人准备一份提供10分钟内的连续、完整、可体现投标人身份的述标视频,(略)
□评标办法(经批准的项目估算或概算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适用此评标办法)
本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略)
6、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6.1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8月13日~2024年9月3日9时00止(北京时间,下同)(略)网站(http://(略))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略)网站(http://(略))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略)”,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并保存上传成功,递交时间即为文件最后上传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国家批复项目在国家要求媒体,(略)(略)站)上发布,(略)为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代建主管部门监督。监督机构为(略)发展和改革局,电话:(略)2。
□本次招标接受代建主管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仅限国家和省明确规定具有该行业项目代建单位:(略)
10、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附件1-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投标人名称:(略)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性别:(略)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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