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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鸣翠府1-3、5-7、16号楼接水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盐城 发布日期:2024-09-19
所属地区:江苏 - 盐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清河鸣翠府1-3、5-7、16号楼接水工程招标公告
清河鸣翠府1-3、5-7、16号楼接水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略)
一、(略)受招标人:(略)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地点:(略)
3、项目规模:预算价(不含甲供材)约为86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甲供材)656662.59元。
4、工期要求:80日历天,具体工期按招标人:(略)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施工图纸中清河鸣翠府1-3、5-7、16号楼接水工程GB(略)的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略)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略)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略)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略)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略)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略)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略)
5、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略)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3、4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略)
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略)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略))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略)”可查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5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略)
2、领取地点:(略)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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