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年度数据库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响
(略)(以下简称“
(略)”)获取:
(略)
一、征集项目概述1.征集项目名称:
(略)
2.
(略):SZKC
(略)
3.最高限制单价: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
4.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
(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供应商;
(1)若响应的供应商为产品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商标注册证》或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证明,使用人应与响应供应商名称:
(略)
如因供应商工商登记信息发生变更导致名称:
(略)
(2)若响应的供应商为产品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须提供第(1)项所述资料,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扫描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两家或以上授权供应商使用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相同或不同品牌参与投标的,均视为无效响应;生产厂家也不得与授权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
(略))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8.单位:
(略)
第3项至第8项资格要求由响应供应商在《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1.“信用中国”(
(略).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略)”(
(略).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
(略)(略)”(
(略).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采用“接受进口”的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三、框架协议的期限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主管部门发文之日起1年,如遇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四、获取:
(略)
2.获取:
(略)
3.获取:
(略)
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
(略)(https://
(略)#/login),
(略)获取:
(略)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
(略)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
(略)
3、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1日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4、开启方式:
(略)
5.供应商响应步骤:
特别注意:
(略)上执行,
(略)址:https://
(略)#/login
(略),
(略):“
(略)”跳转进入。
若厂商只进行产品录入,
(略),统一用户登录操作指南见办事指南:https://
(略)-main-web/basic/frameHandlingguideline。
若厂商或授权唯一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则须使用CA进行响应文件加、解密。
(略)支持的CA有:网证通CA、广东CA。如未办理相关CA,可按以下指引办理:
(略)证通CA办理入口:
https://
(略).html
广东CA办理入口:
https://
(略).cn/customer_service/guide_service/application_guide/GDCA-00061/
(略)弹窗的【供应商投标须知】,以免错过相关消息指引。
投标响应步骤如下:
1)根据如上入口登录后,
(略):“
(略)”跳转进入;
2)根据后台相关指引下载安装CA统一安全认证软件,
(略)上绑定CA;
3)根据后台相关
(略)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绑定的CA进行登录;
4)维护供应商信息及供应商类型;
5)
(略)的产品库中完成厂家商品录入,完成商品录入后,厂家或唯一授权供应商方可进行征集响应;如商品录入时无对应可挑选的参数,可将需增加的参数发送至邮箱:
(略)
6)厂家或唯一授权供应商获取:
(略)
7)解密时间:2024年10月11日08时30分00秒至2024年10月1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8)等待成交结果公告发布。
(略)操作手册见办事指南:https://
(略)-main-web/basic/frameHandlingguideline。
注意:厂家入驻审核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请厂家根据项目开标情况合理安排时间,
(略)完成厂家入驻,以免影响后续流程。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参与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前,
(略)首页“办事指南”栏目或登录后台选择左侧导航栏的“操作手册”,
(略)操作手册,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操作,
(略)操作方法详见《
(略)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略)操作手册(供应商)》。
2.供应商响应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时,应当在在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首页“办事指南”栏目或登录后台选择左侧导航栏的“操作手册”中,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
3.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解密等操作。在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前,应当下载CA“统一安全认证”软件校验CA数字认证证书的有效性。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及使用方法可通过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首页“办事指南”栏目或登录后台选择左侧导航栏的“操作手册”,下载查看相应的指引。
4.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厂家需先根据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
(略)操作指南,
(略)的产品库中完成厂家商品录入。
5.征集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4年10月06日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征集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略)
6.
(略)(
(略))有权对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
(略)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征集公告及本项目征集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略)(
(略))网(
(略)、
(略)、https://
(略)),
(略)(
(略))网上公布的与本次征集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9.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凭借项目中标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订单融资服务,
(略)(从【
(略)】点击【
(略)】)。相关政策法规参阅
(略)(略)信息公开栏目。
八、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征集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2.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略)
客服QQ:
(略)
客服邮箱:
(略)
(略)技术支持客服热线:
(略)9转1转6
(略)登录问题客服热线:
(略)9转6转2
(略)
2024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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