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
(略)
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20日起至9月26日止。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
(略)教育局人事处或派驻纪检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
(略)(
(略)教育局人事处),
(略)(
(略)教育局派驻纪检组)。
通信地址:
(略)
邮政编码:323000。
附件:
(略)教育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
(略)
(略)教育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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