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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高村镇高村村养殖区原徐东辉承租1.5亩土地经营权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发布日期:2024-09-20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土地交易
更新时间:2024/09/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高村村(略)原徐东辉承租1.5亩土地经营权2024-09-(略)项目(略)
(略)/高村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略)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类型集体
联系地址:(略)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略)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否
项目名称:(略)
挂牌价格1000.000元/亩/年支付方式:(略)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承租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租方应当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2、承租方自行解决用水、用电等相关问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出租方概不负责;3、承租方确保合法合规使用该地块,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4、承租方不得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挖沙、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5、出租方不负责提供用电、排水等配套设施,只以土地现状出租,如受旱、涝等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原因等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6、意向承租方承诺,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地块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地块瑕疵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否则视为自行放弃该地块的承租权,同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地块进行重新出租;7、合同期间,如因政府规划、村庄规划等需占用该地块,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将占用的土地退回,出租方只退回相应面积的已收剩余租金,土地补偿归出租方,地上物补偿归承租方;8、承租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日期交纳租金,如逾期10日未交清,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将该地块另行出租;9、承租方自行去城建部门进行查阅核实地性,确定后期符合土地用途经营,如因土地性质发生争议纠纷,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0、该地块上现有地上物为原承租方投资建设,新的承租方成交后7日内需按照评估报告的价格对地上物进行等价补偿,如成交者在7日内不能对原土地地上物进行等价补偿的,按项目终止处理,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重新挂牌,不再另行通知。如无新承租户,且原承租户不再承租的,按照原签订合同条款约定把土地归还给村集体;11、出租方只以土地现状出租,不做任何承诺,承租方如从事养殖经营,必须自行办理养殖手续,出现任何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12、合同到期,如出租方不再出租或承租方不能成功续租,地上物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所有地上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13、该地块地上物估值机构名称:(略)
受让方条件面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村村民。
转出用途涉农经营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缴纳形式电汇交易保证金(元)2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略)
土地性质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略)
阶梯价10
挂牌期10
(略)(略)(略)07
(略)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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