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招标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第
(略)(7)款原文件中“细微偏差扣分标准(0.00分)”,现修改为“细微偏差扣分标准(5.00分)”。
因此项澄清未对招标文件造成实质性影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不变: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出修改,招标人:
(略)
特此通知
、
(略)人民政府(
(略))
2024年09月23日
文件预览:更正公告.pdf澄清文件.pdf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沈燕 |
电话:18133615055 |
微信:18133615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