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略)
为了全面了解学校实验室建设、实验队伍、实验教学及仪器设备等方面的状况,提高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
(略)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2024〕7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学校
(略)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学校单价40万元及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二、数据统计时间
按学年统计数据,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三、填报时间
2024年9月23日-2024年10月9日。
四、填报内容
包括使用机时、测样数、开出教学实验、科研实验、社会服务项目数、成果产出(含获奖、论文和专利)和人才培养等信息。
五、工作安排
1.第一阶段:网络填报数据(9月23日—29日)
(略),在精密仪器机时管理模块完成数据填报工作。仪器设备管理员根据《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SJ3)说明》(附件1)和《
(略)(略)络填报流程》(附件2)
(略)络数据填报工作,
(略)络填报,不需要打印纸质版。
2.第二阶段:数据审核校验(9月29日—30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单位:
(略)
3.第三阶段:数据整理汇总(10月8日—9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审核校验后的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和存档,并上报教育部
(略)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库。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
(略)
2.各单位:
(略)
3.各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附件:
附件1.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SJ3)说明.doc
附件2.
(略)(略)络填报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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