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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CQJY23-333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49号人和公园溪府、北大北路28号北大客运中心项目共5套房屋整体公开招租项目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发布日期:2024-09-24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标的名称:(略)
资产概况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略)人和公园溪府、(略)项目房屋,共5套,整体公开招租,目前无独立房产证,(略)(略)管理,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略)(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资产招租清单
(略)
标的名称:(略)
参考面积(㎡)
挂牌价格
(元/月)
竞租保证金(元)
租期(年)
拟招租经营用途
房屋现状
备注
1
(略)人和公园溪府、(略)项目共5套房屋整体公开招租
西(略)
86.77
5,000.00
20,000.00
3-10
禁止用以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有关项目;不可用于经营餐饮;不可用于危险品类物资的仓储或经营;禁止用于传销等非法经营、非法聚集活动。
毛坯
合同期前两年租金按成交价格不变,第三年起每两年租金在上一期的租金基础上递增5%,以此类推。允许部分分租,不允许整体转租。
西(略)
86.77
西(略)
86.69
西(略)
87.03
(略)项目5-1号楼1603号房
77.26
备注及其他情况说明:
1、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签约时间以签约通知为准。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上述标的均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标的租期3-10年,无转让费。
3、租金按月结算,采取先交租后使用的方式:(略)
4、租赁合同相关保证金
物业费押金:伍仟元整(¥5,000.00);住房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均须于签订租赁合同前交纳。
水电押金:竞租成交后签订租赁合同前交纳,金额为伍仟元整(¥5,000.00);若水电月度实际使用量连续两个月超过预交的水电押金,将根据日常实际使用均量追加水电押金;
租赁期满或其他合法或约定原因导致租赁合同终止的,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出租方凭承租人的物业费押金、住房保证金、水电押金收据将保证金、押金全额无息退还,否则,出租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抵扣任何承租人应承担但未缴纳的费用。
5、标的按现状出租,《移交清单》签署视同出租方完成租赁标的的交付。
6、水电:目前房屋为毛坯房,仅有入户水电,需承租方自行自费设计布置安装全屋水电,并自行负责水电使用的安全及日常维护。
水电费约定由承租方自行向本地供水供电部门按照实际使用量缴纳。
7、安全: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租赁物的水、电、(略)及其他相关的维护维修问题及费用。
租赁物出租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合法合规使用标的建筑的设施设备,出租期间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标的建筑设施设备发生损坏赔偿纠纷,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8.装修:
租赁物装修前需与出租方签订《房屋装修承诺书》并按合同约定标准向出租方缴纳足额装修保证金,不能在未经出租方允许的情况下,私下进行改造施工或改变房屋结构,装修完成后待出租方现场验收无误后方可向出租方申请退回装修保证金。
装修施工需严格遵守《(略)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聘请有资质的装修工程队伍进行安全施工,因非法不合规施工造成的一切纠纷及后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
9.物业:
(略)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并且按期如额缴纳物业管理费、垃圾费等费用及水电费,(略)管理避免经营过程发生扰民纠纷。
10.其他
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物整体转租或以联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略)
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略)规划、政府拆迁等建设需要而发生房屋征收时,本次租赁合同终止履行,互不追究对方责任。该标的物的装饰装修补偿及搬迁费,按政府搬迁补偿清单(或评估)标准全额赔偿给承租方所有,但在本次合同签订时,由出租方出具的移交清单中包括的装修物,该部分的装修补偿归出租方。搬迁费按照政府赔偿金额全额赔付给承租方。其他的征收补偿归出租方。
如因合同到期、房屋征收或承租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对标的的所有投入(装修或地上建筑物)均归出租方所有,不论本次合同因何种原因提前解除或到期终止,承租方对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例如:空调家电等)均可拆除取回,但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方应当恢复原状或赔偿出租方经济损失。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例如:(略)修建改造、(略)改造、加装特种设备等)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给予任何补偿。
11.除上述披露的问题外,出租方按现状移交标的物,承租方接受标的物后,须对标的物的合法、安全经营负全责。
1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并由出租方管理办开具《标的状况确认书》(需为出租方管理办盖有公章的原件,自行复印无效),在报名时上传《标的状况确认书》。
13、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范本),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14、(略)联系地址:(略)
现场查看标的出租方联系方式:(略)
一、标的基本信息标的信息: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略)人和公园溪府、(略)项目房屋,共5套,整体公开招租,目前无独立房产证,(略)(略)管理,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略)(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资产招租清单
(略)
标的名称:(略)
参考面积(㎡)
挂牌价格
(元/月)
竞租保证金(元)
租期(年)
拟招租经营用途
房屋现状
备注
1
(略)人和公园溪府、(略)项目共5套房屋整体公开招租
西(略)
86.77
5,000.00
20,000.00
3-10
禁止用以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有关项目;不可用于经营餐饮;不可用于危险品类物资的仓储或经营;禁止用于传销等非法经营、非法聚集活动。
毛坯
合同期前两年租金按成交价格不变,第三年起每两年租金在上一期的租金基础上递增5%,以此类推。允许部分分租,不允许整体转租。
西(略)
86.77
西(略)
86.69
西(略)
87.03
(略)项目5-1号楼1603号房
77.26
备注及其他情况说明:
1、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签约时间以签约通知为准。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挂牌价格:5000价款支付方式:(略)
2、承租方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按标的成交月租金总额的50%向交易所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方式:(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1、竞租人须为从事相关行业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竞租;
5、(略)的黑名单。
报名提交材料: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承诺文件;
4.标的状况确认书;
5.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6.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7.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身份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承诺文件;
4.标的状况确认书;
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2、(略)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略)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上述标的均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标的租期3-10年,无转让费。
3、租金按月结算,采取先交租后使用的方式:(略)
4、租赁合同相关保证金
物业费押金:伍仟元整(¥5,000.00);住房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均须于签订租赁合同前交纳。
水电押金:竞租成交后签订租赁合同前交纳,金额为伍仟元整(¥5,000.00);若水电月度实际使用量连续两个月超过预交的水电押金,将根据日常实际使用均量追加水电押金;
租赁期满或其他合法或约定原因导致租赁合同终止的,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出租方凭承租人的物业费押金、住房保证金、水电押金收据将保证金、押金全额无息退还,否则,出租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抵扣任何承租人应承担但未缴纳的费用。
5、标的按现状出租,《移交清单》签署视同出租方完成租赁标的的交付。
6、水电:目前房屋为毛坯房,仅有入户水电,需承租方自行自费设计布置安装全屋水电,并自行负责水电使用的安全及日常维护。
水电费约定由承租方自行向本地供水供电部门按照实际使用量缴纳。
7、安全: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租赁物的水、电、(略)及其他相关的维护维修问题及费用。
租赁物出租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合法合规使用标的建筑的设施设备,出租期间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标的建筑设施设备发生损坏赔偿纠纷,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8.装修:
租赁物装修前需与出租方签订《房屋装修承诺书》并按合同约定标准向出租方缴纳足额装修保证金,不能在未经出租方允许的情况下,私下进行改造施工或改变房屋结构,装修完成后待出租方现场验收无误后方可向出租方申请退回装修保证金。
装修施工需严格遵守《(略)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聘请有资质的装修工程队伍进行安全施工,因非法不合规施工造成的一切纠纷及后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
9.物业:
(略)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并且按期如额缴纳物业管理费、垃圾费等费用及水电费,(略)管理避免经营过程发生扰民纠纷。
10.其他
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物整体转租或以联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略)
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略)规划、政府拆迁等建设需要而发生房屋征收时,本次租赁合同终止履行,互不追究对方责任。该标的物的装饰装修补偿及搬迁费,按政府搬迁补偿清单(或评估)标准全额赔偿给承租方所有,但在本次合同签订时,由出租方出具的移交清单中包括的装修物,该部分的装修补偿归出租方。搬迁费按照政府赔偿金额全额赔付给承租方。其他的征收补偿归出租方。
如因合同到期、房屋征收或承租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对标的的所有投入(装修或地上建筑物)均归出租方所有,不论本次合同因何种原因提前解除或到期终止,承租方对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例如:空调家电等)均可拆除取回,但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方应当恢复原状或赔偿出租方经济损失。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例如:(略)修建改造、(略)改造、加装特种设备等)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给予任何补偿。
11.除上述披露的问题外,出租方按现状移交标的物,承租方接受标的物后,须对标的物的合法、安全经营负全责。
1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并由出租方管理办开具《标的状况确认书》(需为出租方管理办盖有公章的原件,自行复印无效),在报名时上传《标的状况确认书》。
13、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范本),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14、(略)联系地址:(略)
现场查看标的出租方联系方式:(略)
保证金详细交纳金额:20000交纳截止时间:(略):00:00交纳注意事项: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交纳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略)
披露附件
四、挂牌信息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他方式:(略)
五、联系方式:(略)
"总则
(略)(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略)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交易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略)
第二条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略)(略).cn)及第四产权((略)(略)上交易地址:(略)
第四条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略)上报名。
(略)上注册账户和密码,(略)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交易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略)
一、(略)(略)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略)
(略)(略)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略)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略)上报名的说明
第七条交易所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八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交易所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略)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三、(略)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略)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易所概不接受邮寄方式:(略)
(略)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一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交易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交易所将不予受理。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交易所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三条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略)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略)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略)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略)服务器时间为准。(略)
第十七条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意向(略)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略)
三、未及时关注交易所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略)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略)(略)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交易所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意向方被交易所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交易所或交易所指定地点:(略)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交易所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交易成功后,交易所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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