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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CQJY24-61 南宁市邕宁区彩虹路环保局商铺公开招租项目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发布日期:2024-07-08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标的名称:(略)
资产概况本次公开招租标的(略)环保局商铺,租期5年,租期内租金无递增,租金缴纳周期为年缴。(略)(略)运营管理,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略)(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资产招租清单
(略)
标的名称:(略)
参考面积(㎡)
经营范围
租赁年限(年)
挂牌价格
(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备注
1
(略)环保局商铺
87.12
文化、休闲、办公商业业态,部分产生噪音污染、空气污染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等商业不得参加本次招租
5
36,398.40
20,000.00
空置
备注及其他情况说明:
1、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签约时间以签约通知为准。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按现状招租,不包括场地内的设备及设施,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2.租赁期内无租金递增,租期5年(含装修免租期1个月)。3.商铺已接通水电,排污管道。4.不得经营有毒有害物品、气体、化学物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商业类别。5.部分产生噪音污染、空气污染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等商业不得参加本次招租。6.承租方涉及专项经营的,须具有相关的资质。7.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使用水、电、电话、网络及物业管理等所产生的经营性费用,由承租方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自行承担。8.承租方对承租房屋、房屋内的装修、家具、家电以及办公用品等出租方配套资产应负责保管,如因照管不周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时,由承租方负责修复、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9.商铺交付时间:遵照租赁合同。10.其他约定详见商铺租赁合同(范本)。11.(略)地址:(略)
租金按年度缴纳,支付时间按照租赁合同约定。
一、标的基本信息标的信息:本次公开招租标的(略)环保局商铺,租期5年,租期内租金无递增,租金缴纳周期为年缴。(略)(略)运营管理,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略)(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资产招租清单
(略)
标的名称:(略)
参考面积(㎡)
经营范围
租赁年限(年)
挂牌价格
(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备注
1
(略)环保局商铺
87.12
文化、休闲、办公商业业态,部分产生噪音污染、空气污染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等商业不得参加本次招租
5
36,398.40
20,000.00
空置
备注及其他情况说明:
1、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签约时间以签约通知为准。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挂牌价格:36398.4价款支付方式:(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报名提交材料: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铺面状况确认书;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二、自然人: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2.身份证明文件;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铺面状况确认书;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略)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略)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按现状招租,不包括场地内的设备及设施,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2.租赁期内无租金递增,租期5年(含装修免租期1个月)。3.商铺已接通水电,排污管道。4.不得经营有毒有害物品、气体、化学物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商业类别。5.部分产生噪音污染、空气污染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等商业不得参加本次招租。6.承租方涉及专项经营的,须具有相关的资质。7.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使用水、电、电话、网络及物业管理等所产生的经营性费用,由承租方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自行承担。8.承租方对承租房屋、房屋内的装修、家具、家电以及办公用品等出租方配套资产应负责保管,如因照管不周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时,由承租方负责修复、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9.商铺交付时间:遵照租赁合同。10.其他约定详见商铺租赁合同(范本)。11.(略)地址:(略)
租金支付方式:(略)
租金按年度缴纳,支付时间按照租赁合同约定。
保证金详细交纳金额:20000交纳截止时间:(略):00:00交纳注意事项: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商铺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账户信息账户名称:(略)
披露附件
四、挂牌信息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他方式:(略)
五、联系方式:(略)
"总则
(略)(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略)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交易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略)
第二条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略)(略).cn)及第四产权((略)(略)上交易地址:(略)
第四条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略)上报名。
(略)上注册账户和密码,(略)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交易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略)
一、(略)(略)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略)
(略)(略)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略)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略)上报名的说明
第七条交易所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八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交易所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略)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三、(略)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略)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易所概不接受邮寄方式:(略)
(略)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一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交易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交易所将不予受理。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交易所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三条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略)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略)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略)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略)服务器时间为准。(略)
第十七条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意向(略)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略)
三、未及时关注交易所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略)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略)(略)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交易所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意向方被交易所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交易所或交易所指定地点:(略)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交易所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交易成功后,交易所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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