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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8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哈尔滨 发布日期:2024-09-25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哈尔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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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通知公告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8(略)公示
来源:双(略)林业与草原局发布时间:(略):32
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8项问题整改。按照《黑(略)办法(试行)》规定,(略)申请,省林业和草原局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略)(略)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国家明确要求不得随意撤销已批准设立的自然(略),地方级自然(略)撤销应当由省级自然(略)评审委员会审查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但2017年以来,(略)、县级自然(略)40个,均未按要求履行报批程序,而(略)、县政府直接发文撤销。
二、整改目标:加强地方级自然(略)监管,完善、规范地方级自然(略)建立和调整(撤销)监管制度、程序。
三、整改措施:
(一)2022年6月21日前,配合制定黑龙江省地方级自然(略)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2022年12月21日前,组织编制自然(略)撤销申报材料。
(二)2023年6月底前,履行40个地方级自然(略)撤销程序。2023年12月底前,依省自然(略)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对未通过评审撤销的,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保护,加强监管。
(三)2023年12月底前,对不符合撤销条件随意撤销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略)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双(略)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压实压紧整改责任,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按时保质整改到位。
(二)狠抓推进落实
为加快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市林业和草原局成立了由主管领导牵头的督导组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定期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落实整改任务。
(三)健全长效机制
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建立建全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落实管理责任。确保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从严从细从紧,改彻底、改到位,严防反弹。
(四)整改措施完成
一是2022年3月,配合省制定黑龙江省地方级自然(略))。
(五)整改目标成效
一是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18项已全面整改完成,(略)条件;二是加强地方级自然(略)的日常监管,今后地方级自然(略)建立、调整、撤销均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地方级自然(略)建立和调整暂行管理规定》执行;三是加强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督,(略)、县生态环境、林草、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执法协作机制,定期对自然保护地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对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防止整改问题反弹。
五、验收审核情况:
省林草局成立验收组于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对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验收,于2024年5月20(略)意见并通过验收;2024年8月2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2024(略)
六、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略)
九、受理地址:(略)
(略)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双(略)委双(略)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
(责任编辑:双(略)林业与草原局)
首页>通知公告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8(略)公示
来源:双(略)林业与草原局发布时间:(略):32
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8项问题整改。按照《黑(略)办法(试行)》规定,(略)申请,省林业和草原局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略)(略)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国家明确要求不得随意撤销已批准设立的自然(略),地方级自然(略)撤销应当由省级自然(略)评审委员会审查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但2017年以来,(略)、县级自然(略)40个,均未按要求履行报批程序,而(略)、县政府直接发文撤销。
二、整改目标:加强地方级自然(略)监管,完善、规范地方级自然(略)建立和调整(撤销)监管制度、程序。
三、整改措施:
(一)2022年6月21日前,配合制定黑龙江省地方级自然(略)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2022年12月21日前,组织编制自然(略)撤销申报材料。
(二)2023年6月底前,履行40个地方级自然(略)撤销程序。2023年12月底前,依省自然(略)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对未通过评审撤销的,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保护,加强监管。
(三)2023年12月底前,对不符合撤销条件随意撤销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略)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双(略)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压实压紧整改责任,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按时保质整改到位。
(二)狠抓推进落实
为加快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市林业和草原局成立了由主管领导牵头的督导组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定期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落实整改任务。
(三)健全长效机制
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建立建全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落实管理责任。确保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从严从细从紧,改彻底、改到位,严防反弹。
(四)整改措施完成
一是2022年3月,配合省制定黑龙江省地方级自然(略))。
(五)整改目标成效
一是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18项已全面整改完成,(略)条件;二是加强地方级自然(略)的日常监管,今后地方级自然(略)建立、调整、撤销均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地方级自然(略)建立和调整暂行管理规定》执行;三是加强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督,(略)、县生态环境、林草、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执法协作机制,定期对自然保护地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对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防止整改问题反弹。
五、验收审核情况:
省林草局成立验收组于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对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验收,于2024年5月20(略)意见并通过验收;2024年8月2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2024(略)
六、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略)
九、受理地址:(略)
(略)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双(略)委双(略)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
(责任编辑:双(略)林业与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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