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函》(浙环发[2018]10号),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日起至10月14日在公示期间,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
(略)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
(略)
(1)建设单位:
(略)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略)
(3)审批部门:
(略)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联系方式:
(略)
附件:渔岙渔港避风锚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doc
(略)(略)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5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王智芬 |
电话:18096648981 |
微信:180966489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