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对某单位:
(略)
一、项目名称:
(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因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该项目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小点: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项目废标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五、采购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地址:
(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王剑萍 |
电话:18156055077 |
微信:18156055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