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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黑河市同兴煤矿名下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C2300002010111130085246)(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9-26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28日10时至2024年10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https://(略),户名:(略)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C(略)(略))(明细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75258.64万元;起拍价:52681.048万元;保证金:5269万元;增价幅度:263万元。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采矿许可证由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颁发,采矿权人为(略)采矿权评估报告。
2、本次拍卖标的物仅为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略)、变电站、锅炉房、机器设备等其他相关资产。
3、竞买人应当符合法律或者政策关于本次拍卖采矿权交易的资格或者资质。因煤矿属于特种行业,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与购买采矿权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及采矿权过户变更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如买受人没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不符合限制购买和使用条件而参与拍卖,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或者交付、无法变更登记、无法开采、无法销售等,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4、本次拍卖标的物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五年,自2021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13日。本次评估计算期为2024年5月至2069年7月,评估结论是基于采矿许可证到期之后可以依法延续登记的基础上进行的,且未考虑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采矿权许可证到期后的续期条件及程序,并自行承担无法续期的风险。
5、本次评估依据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是根据《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略))、《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略))、《煤、泥炭地质勘察规范》(DZ/T(略))进行编制。6、本次拍卖的采矿权,根据《黑龙江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分期缴款核准方案通知书》,(略)同兴煤矿分期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分期缴纳核准方案为:评估数额16772.17万元,共分20期缴纳,2020年12月22日前第一期及(略)年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含滞纳金)均已足额缴纳,剩余16期共11299.736万元尚未缴纳[详见评估报告第4页至第5页(四)(略)有偿处置情况的说明]。请参与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后续交费规定,一旦参与竞拍,视为完全了解后续交费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7、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所涉矿山处于停产状态,法院不组织预展,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查看和了解。标的物所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任何担保。
8、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产权变更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供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关于税费、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略)等相关部门了解)
9、本次拍卖标的物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标的物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
提示:网络司法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符合法律或者政策关于拍卖标的物交易的资格或者资质。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与此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如买受人没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不符合限制购买和使用条件,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或者交付,扰乱司法程序的,本院将视情节轻重或认定为悔拍情节,按照悔拍的规则予以处理,或认定为妨害执行行为,予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或二者并处。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略)办理本标的的咨询、展示看样等社会辅助事务。
咨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8日12时止接受咨询(周一到周五9:00--18:00)。
标的咨询电话:(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供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关于税费、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略)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略)并通过实名认证((略)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略)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略)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1月13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名:(2024)京04执恢18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行号(略)0)
(略)(略)(略)
注:户名中()请使用英文半角模式输入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刘法官(略)
监督电话:12368
联系地址:(略)

(略)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略)同兴煤矿名下采矿权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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