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公开选定社会资本投资商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
(略):BZMC2024CGQT024号
二、项目名称:
(略)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中标费率:设计报价0.67%,施工报价94.66%,运营收益自留率2.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服务范围:项目总投资约4亿元,项目建设地点:
(略)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合作期20年,其中建设期2年。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邵朝辉、张文璇、张洪波、邱旭、谢灿灿、陈阳、刘宏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
(略)。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
(略)
1.招标方式:
(略)
2.公告发布期限:2024年9月3日
3.开标日期:2024年9月24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蔡溪清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9.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异议)的时间、地点:
(略)
1.提出质疑(异议)的时间、地点:
(略)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0月12日止),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略)
2.提出质疑(异议)的条件
提出质疑(异议)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提出质疑(异议)应当提交质疑(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略)
(2)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
(略)
(3)具体、明确的质疑(异议)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提出质疑(异议)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略)发改委:
(略)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略)(略)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电话:
(略)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2.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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