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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人民政府批准,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
(略)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略)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10月15日
(略)获取:
(略)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10月15日
(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0月15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10月16日10时00分
(略)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二)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三)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出让成交地价款中不含相关税费。
(四)出让宗地范围内地上及地下如有建(构)筑物、树木、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
(略)等,竞得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五)地块形状及四至位置以出让人提供的宗地图及界址点坐标成果表或宗地面积量算表为准。具体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条件,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地块的具体规划条件。
(六)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竞得人须按照供后监管要求,自觉、按时提供、报送相关文件、资料、票据、照片等,并积极主动配合、接受供后监管监督检查。
(八)保证金进账单位:
(略)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
(略)
联系地址:
(略)
开户单位:
(略)
(略):
(略)(略)00002
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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