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
(略)藤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4年10月4日10:00时至2024年10月5日10:00时(延时的除外)
(略)上(https://
(略),户名:藤县人民法院。)
(略)为浙J8M28T
(略)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为浙J8M28T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按现状拍卖)。
标的物详情:
(略)为浙J8M28T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车辆品牌:别克牌2010款手动版,
(略):LSGDC82D3AE036491,
(略):
(略),;使用性质:营转非,年款:2010款,行驶里程:300888公里;颜色灰色,有钥匙;电瓶没电,车况一般,周边有轻微划痕脱漆;车辆登记
(略)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现停放
(略)(略)旁边停车场;有4次违法未处理,保险逾期未检验,具体扣分及保险情况不详,有意竞买人可自行向有关单位:
(略)
二、竞价时间及价格: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10月4日10:00时至2024年10月5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变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二次起拍价:
(略),保证金
(略),增价幅度200元;
变卖竞价时间及变卖价(待定)。
三、拍卖方式:
(略)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略)络拍卖账户(
(略)络拍
(略)拍授权委托书当事人持有效身份证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略)拍中扰乱司法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恶意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本院移送强制执行,并依法采取纳入失信执行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进行信用惩戒。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
(略)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本院不对标的物的材质、品质等情况进行任何担保。标的物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不承担办理产权证的保证,买受人自负风险。
七、★特别提醒:有意者亲自实地看样,本标的物为按现状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对上述的标的物拍卖,买受人无需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略)拍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登记、变更手续。★车辆办理过户产权变更登记和移交使用过程中应缴、补缴、欠缴的款项,包括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按法律规定承担;但是需由买受人先垫付,然后,再凭发票到法院报销应当由卖方负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相关费用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前至相关单位:
(略)
八、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的处理。
九、我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款项缴纳:
(略)(略)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略)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藤县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营业部;总账户户名:藤县人民法院;子账户户名:(2024)桂0422执720号;
(略):
(略)(略)-11572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略)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
(略)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略)上充值银行。
(略)查询,网址:
https://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请咨询对应相关金融机构。
★特别注明: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的,需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上述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当日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以最终拍卖结束前为准。
本次拍卖活动的结果最终以成交裁定书确认为准。
十二、★保证金不退还:《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略)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补差价:《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行拘、刑拘:《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
(略)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地址:
(略)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略)为浙J8M28T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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