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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 昆明 发布日期:2024-09-27
所属地区:云南 - 昆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略)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略))有关要求,现将(略)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略)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在全国、云南省范围内公开选调符合岗位条件的事业单位:(略)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2.参加选调人员所在单位:(略)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事业单位:(略)
4.事业单位:(略)
5.报名人员年龄要求:报名之月起计算,即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为197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6.履职年限计算截止到报名之月,即2024年10月1日;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的;
3.参加公开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单位:(略)
选调岗位、职数及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等。
请报考人员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计划表》,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资格审核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选调资格,报考人员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略)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8日17:00。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8日18:00。
准考证打印:202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6日9:00。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略)0。
3.报名流程:(略)→点击头条图片“(略)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略)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岗位信息表》中专业、工作经验、任职经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可按《岗位信息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选调单位:(略)
因考生个人原因选错、漏选、多选报考岗位,错填、误填个人信息导致不能参加后续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要求:
(1)各岗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即公开选调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岗位或相应递减选调人数,递减选调人数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批准后,可不设开考比例。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专业为准。
(3)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略)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略)
2.笔试时间、地点:(略)
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略)
3.考试注意事项
(1)(略)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略)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略)
4.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略)(略)上公示。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与资格审查人数1:2比例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若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递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17:00,后续不再进行递补)。
2.资格审查方式:(略)
由报考人员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略)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选调岗位明确的条件;
(4)报名时所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略)
3.面试方式:(略)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综合成绩在(略)(略)上公示。
(六)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考试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选调岗位数与拟进入考察体检人数1:1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略)
(七)考察、体检
考察由选调单位:(略)
体检由选调单位:(略)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原则上招聘单位:(略)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略)(略)(略)(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调动
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影响调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调动手续。
调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调动资格。
四、选调工作纪律
(一)报考人员须服从(略)事业单位:(略)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略)(略)(略)(略)(略)上了解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略)
(三)笔试通过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选调单位:(略)
(四)事业单位:(略)
(五)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略)民政局、(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拟选调人员须服从选调单位:(略)
(二)未尽事宜按(略))相关规定执行。
(三)《岗位信息表》由各选调单位:(略)
六、联系方式:(略)
(一)咨询电话:各选调单位:(略)
(略)精神病院:(略)2;
(略)(略)(略)7。
(二)监督电话:(略)民政局人事处:(略)6,(略)民政局机关纪委:(略)8。
附件:1.(略)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略)
2.选调单位:(略)
(略)民政局
2024年9月27日
附件1:(略)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略)
附件2:选调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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