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民政局关于公开
(略)级养老服务
质量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质量社会监督机制,加强
(略)养老服务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养老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
一、选聘时间
2024年10月8日—10月12日
二、选聘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至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具备履行社会监督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热心养老事业,对养老服务工作有关政策和法规有一定的学习和了解。
(四)具备履行社会监督职责的能力素质,善于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反馈监督信息。
三、主要职责
(一)多渠道了解养老服务领域有关情况,学习掌握养老服务领域的有关制度规定。
(二)定期征集并反馈社会舆论和公众
(略)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和诉求。
(三)监督养老服务机构在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特种设备、服务安全等方面是否依法依规落实并提供服务。
(四)监督养老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在运营管理、服务开展过程中有无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向民政部门反映社会公众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客观、公正评价养老服务工作有关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选聘方式:
(略)
此次选聘,采取个人申
(略)(市)县民政部门推荐的方式:
(略)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自行填写《
(略)养老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和《
(略)养老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承诺书》(详见附件1、3),以便存档和制作监督员证件。
(二)区(市)县推荐。区(市)县民政部
(略)民政局推荐1名社会监督员人选。填写《
(略)养老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推荐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加盖印章和《
(略)养老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承诺书》(详见附件3)。
以上材料由个
(略)(市)县民政部门提
(略)民政局养老服务处,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指定邮箱:
(略)
五、选聘程序
(一)选聘组成
(略)级养老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按照《
(略)养老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要求,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0人。
(二)聘期
市民政局对个人申
(略)(市)县推荐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择优选聘社会监督员。对入选的社会监督员颁发聘用证书,聘期一般为2年,到期后视工作情况可续聘,未续聘者自行解聘。
六、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邮箱:
(略)
七、其他事项
养老服务社会监督员是义务监督员,不发放劳务报酬。我局将根据申报材料,确定符合条件的拟聘用社会监督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确认后形成监督员名单并通知各监督员。
(略)民政局
2024年9月27日
附件: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朱婷婷 |
电话:13385609453 |
微信:133856094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