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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巨甸镇中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云南 - 丽江 发布日期:2024-09-27
所属地区:云南 - 丽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9/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略)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略))获取:(略)
一、(略):HB-HW(略)项目名称:(略)
采购内容:救护车一辆。(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使用。交货地点:(略)
质保期:3年或6万公里(以先到为准)。改装部分质保1年不限公里;医疗器械质保1年;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及标准、满足采购人:(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略)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
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略),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自行承诺);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2)单位:(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
三、获取:(略)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4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略)发布(注:(略)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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