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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2024-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 发布日期:2024-09-27
所属地区:西藏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略)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米)
2024-02
产城一体示范(略)道路南侧(JK(略)地块北侧)
24954.90
仓储物流用地(一类)
50
1.0-
2.0
≤20
≤50
≤20
(一)规划要求:具体规划控制指标以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乃规条字〔2024〕03号)为准。
(二)地勘:出让宗地未作地下工程勘查,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土地开发程度:五通一平。
(四)挂牌价格不含后续应由竞得人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以及第三方服务费。
二、出让方式:(略)
(略)上挂牌方式:(略)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出让文件或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不允许联合竞买。竞得者竞得土地后,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报经(略)自然资源局审定后方可开发建设。
2.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等违法行为的,此前曾参与竞买且成交,但拒不履行竞得义务的,此前曾取得土地但至今仍违约拖欠土地成交款的,此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有恶意串通参与土地竞价行为的,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3.本次报名实行资格预审制度,竞买人自行承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风险。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邮寄、电子邮件及电话报名。
四、公告时间、报价时间、地点:(略)
1.公告时间:自2024年9月28日1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8日18时00分止;
2.挂牌报价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9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4日中午12时00分止;
3.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
4.挂牌地点:(略)
五、获取:(略)
1.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自2024年9月28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日中午12时00分(工作日上班时间,下同)(略)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2.申请报名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8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日中午12时00分止,(略)提交书面申请并完成报名手续。
3.资格预审时间:自2024年9月28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日中午12时00分止,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11月2日中午12时00分前确认竞买资格,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4.缴纳竞买保证金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8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日中午12时00分止。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视为成功缴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5.申请报名方式:(略)
六、宗地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略)
出让面积(㎡)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
2024-02
24954.90
574
287
5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七、交付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乃东雅砻支行
(略)(略)046426
缴纳保证金时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并备注:(略)2024-02号竞买保证金。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无报价或报价均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仅有1家报价且高于底价的,挂牌成交;有多家报价,报价高于底价,挂牌截止时没有其他竞买人表示继续报价的,挂牌成交;(略)询问仍有2家或2家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且其挂牌期间均不少于1次报价的,挂牌出让活动立即转为线上限时竞价,价高且高于底价者得。限时竞价仍以增价幅度或其整数倍向上报价,高于底价的最高出价者竞得,未达底价者挂牌不成交。限时竞价时,(略)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略)即从接收新的报价起再重新计时,直到报价的5分钟倒计时结束,没有人提交新的报价,(略)将不再接收新的报价。
(二)挂牌活动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须当日与(略)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略)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超过60日未全额支付的,(略)自然资源局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竞得人不按约定缴纳出让价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
(四)交付土地时间:在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和出让合同约定按时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和有关税费的前提下,出让人同意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90日内将出让宗地交付给竞得人。
(五)出让宗地在公告挂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或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人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活动,竞买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六)开发建设时间: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两年内竣工(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遇冬歇期顺延),最终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对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造成土地闲置,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安排,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略)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十一、(略)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联系方式:(略)
出让人:(略)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挂牌服务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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