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略)(略)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第一次)
(2024)桂0803执690号
本院定于2024年11月3日10:00至2024年11月4日10:00(延时的除外)
(略)(https://
(略),户名:
(略)(略)络公开第一次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略)房产。
标的物详情:
1.
(略):桂(2020)
(略),建筑面积:113.39㎡,套内面积:98.13㎡,分摊面积:15.26㎡,总层数:11层,所在层数:第3层,用途:住宅,建筑结构:钢混。
2.因未能进入室内勘察,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以实际交付时的状况为准。
二、贷款、全款支付问题
1.本次拍卖可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
(1)竞买人如拟以贷款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梁经理:
(略)
地址:
(略)
(2)竞买人以贷款方式:
(略)
(3)事先未咨询贷款事宜,事后因自身条件不足贷款不能,且又不能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自行缴纳全部成交款的,视为竞买人存在主观过错,按悔拍处理。如在本院出具裁定将标的物过户至竞买人名下后,竞买人自身条件发生变化导致贷款不能,且又不能在完成过户登记后7日内自行缴纳全部成交款的,按悔拍处理,竞买人需承担将标的物恢复至原本登记的费用,并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2.本次拍卖竞买人以全款方式:
(略)
三、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11月3日10:00至2024年11月4日10:00(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26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
(略)。
四、【风险提醒】
1.标的如有欠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不从拍卖款扣除,请竞买人自行到物业、水电等相关部门查询欠费情况。
2.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未明确规定负担主体的部分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需先垫付卖方应承担的税费(若产生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自收到过户执行裁定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并申请退税。
标的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从拍卖款中扣除,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物按现状处置,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需修缮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标的涉及违法、违章的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标的按现状交付,不包含房内任何家电、家具等软装。财产强制交付如果有产生费用(强制开锁等),由买受人承担。
5.在公告期间可能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描述进行修改,请竞买人在出价前再仔细阅读本公告(拍卖开始后不再更改公告)。
如案件有新的进展,根据相关规定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如当事人和解、执行完毕、标的物不宜处置等),本院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6.标的的实际交付、产权过户,法院解除查封的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拍卖标的相关产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无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它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过户交付时间一般要三到六个月,案件情况复杂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交付时间会更长且不确定,对房屋过户有时间要求的竞买人,请谨慎考虑是否参加竞买。
7.部分标的因政策、开发商等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按照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务必到相关部门确认是否能办理,法院不承担无法过户产生的任何责任。
8.法院处置的房产不涉及户口迁出问题,买受人是否能办理过户登记,请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
(略)
七、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
(略)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依据《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选定本案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为:
(略)。
(略)络拍卖辅助机构(
(略))向意向竞买人提供标的物咨询、看样、指导报名免费服务,看样请提前预约,由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安排看样时间。如该辅助机构强制将上述免费服务与收费服务捆绑提供,买受人可向本院投诉。投诉地址:
(略)
看样咨询:张女士
(略)
九、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十一、对上述标的有权属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二、
(略)(略)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以全款方式:
(略)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略)竞拍界面。
联系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技术咨询:
(略)
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cn)”上查询。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略)房产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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