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15日10时至2024年10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区人民法院,
(略)址:
(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萨
(略)房产,建筑面积:63.45平方米,居住,住宅用地。评估价:
(略),起拍价:
(略),保证金:
(略),增价幅度:
(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
(略)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另外该房屋目前无法进入,房屋内情况不明,请谨慎竞拍。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办证费、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自建税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至相关单位:
(略)
特别提醒:办理产权登记或者过户手续需要双方全部完税,如果被执行人无法完税,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要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在向本院提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资料,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后3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出具拍卖成交裁定、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因政策原因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
关于税费数额,(包括卖方税费是否欠缴税费)、是否限购等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情况等,请自行向当地税务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
(略)等相关部门了解。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拍品日常使用的物业费、水、电、气、供暖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
(略)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0月19日前缴纳,
(略)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
(略)
(户名:
(略):
(略)(略))
2、
(略)上付款方式:
(略)
付款教程:
https://
(略)-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
(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略)上充值银行。
(略)查询,网址:
https://
(略)-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
(略).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
(略)-qa-jump
举报监督电话:
(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略)(吕助理)
淘宝技术咨询:
(略)
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cn)”上查询。
(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略)萨
(略)铁人二村3-9-3-501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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