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项目所
(略):河南省,
(略),
(略)一、招标条件本
(略)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万元,招标人: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略)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
(略)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即可,新成立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略)(
(略).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
(略)
4.单位:
(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
(略)
七、其他
(略)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
(略)
2.采购方式:
(略)
3.预算金额:
(略)。
4.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电脑中频电疗仪、生物刺激反馈仪(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2)供货地点:
(略)
5.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
(略)和少数民
(略),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即可,新成立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略)(
(略).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
(略)
4.单位:
(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
(略)
2.获取:
(略)
3.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
(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09:30。
2.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
(略)
五、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
(略)》、《
(略)》上发布,
(略)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略)
联系方式:
(略)
2024年9月30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妇幼保健院。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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